正值暖春之际,四月的乌鲁木齐处处春意盎然、万象更新。2018年4月16日,新疆律师协会召开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。新疆律师协会金山会长、副会长张博、耿宝建、秘书长谭磊,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处长、律师管理处副处长阿不都热西提·阿不都拉、律师管理处调研员杨琳,新疆律协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、新疆“一带一路”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和部分律师代表40余人参加会议。会议由金山会长主持。
正值暖春之际,四月的乌鲁木齐处处春意盎然、万象更新。2018年4月16日,新疆律师协会召开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联席会议。新疆律师协会金山会长、副会长张博、耿宝建、秘书长谭磊,自治区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处长、律师管理处副处长阿不都热西提·阿不都拉、律师管理处调研员杨琳,新疆律协国际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、新疆“一带一路”法律服务研究会委员和部分律师代表40余人参加会议。会议由金山会长主持。
金山会长指出,党的十九大开启了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新征程,推进新疆涉外法律服务业发展,关键要落实好司法部等四部委发布的《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的意见》。意见明确了新时期我国涉外法律服务发展的总体框架和顶层设计,应该结合新疆的涉外法律服务实践,建立健全新疆涉外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,制定具有新疆特色、符合新疆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工作目标和实施方案,不断提升全区律师涉外法律服务的能力和水平。
金山会长强调,随着“一带一路”倡议的不断推进,新疆“丝绸之路经济带”核心区建设已经进入“五位一体”总体布局和“四个全面”战略布局的实践推动阶段。在司法部、全国律协和自治区党委、司法厅党委的坚强领导下,新疆律师协会不忘初心、践行使命,紧紧围绕新疆社会稳定长治久安总目标,积极响应党和国家的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倡议,率领全区各族律师投身“一带一路”建设大潮,充分发挥法律服务助力“丝绸之路经济带”核心区建设的法治护航作用。
与会人员共同讨论了《第六届中国-亚欧博览会**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合作论坛工作方案》、《关于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或建立联合经营、业务联盟关系工作方案》、《“一带一路”战略实施与中国律师拓展中亚法律服务市场研究》课题阶段性工作报告、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(草案)》。来自北京盈科(乌鲁木齐)律师事务所、北京大成(乌鲁木齐)律师事务所、新疆盛业(霍尔果斯)律师事务所、北京德恒(乌鲁木齐)律师事务所、国浩律师(乌鲁木齐)事务所、新疆元正律师事务所、新疆巴岩德律师事务所等的涉外律师代表,分别介绍了开展涉外业务、在中亚五国设立办事处和分支机构、与哈国、中东迪拜、格鲁吉亚律师事务所开展深度合作、与中亚五国律师事务所建立业务合作联盟、设立中亚法律研究中心等工作情况。
与会人员踊跃发言,分享真知灼见,会议气氛积极而又热烈。大家一致认为,新疆毗邻八个国家,基于地缘、民族、宗教、文化相通等特点,具有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资源优势,也蕴含着新疆律师同各国律师同行开展交流合作的强大动能。同时,利用新疆与中亚五国的地缘优势,更应把法律服务的外延不断扩大,辐射到中东欧、西亚各国。应邀参会的司法厅法律援助处处长、律师管理处副处长阿不都热西提·阿不都拉、律师管理处调研员杨琳分别介绍了《第六届中国-亚欧博览会**届丝绸之路法律服务合作论坛工作方案》和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发展涉外法律服务的实施意见(草案)》的起草背景和工作要求。
较后,金山会长总结认为,涉外工作联席会议的召开在新疆尚属**,也是新疆律师发展史上的标志性事件,对推进新疆涉外法律服务业快速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里程碑意义。本次会议经过精心筹备,议题丰富,内容翔实,充满积极向上、振奋人心的正能量,通过分享各律所涉外业务情况,增进了解、提高认识,也更加坚定新疆律师开拓亚欧法律服务市场、参与国际法律服务实践的信心和决心。他指出,举办**届丝绸之路法律合作论坛是集中展示中国律师形象的国际化平台,承办课题是对新疆律师整体实力和理论研究水平的检验,在境外设立分所是践行中国律师“走出去”积极探索,即将出台的实施意见则是自治区开展涉外法律服务的纲领性文件,以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撑。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,对新疆涉外法律服务进行全面部署,为今后工作奠定坚实基础,制订任务目标,勾勒路线图,明确时间表,落实责任人,开启了新疆涉外法律服务创新发展的新篇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