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连续三届担任全国政协委员,持续多年关注法治议题,积极为法治建设鼓与呼;她同时也是一名律师,对律师的社会角色有着清晰的认识,倡导律师心中要有“大我”,坚持委员提案要反映群众的心声。她就是全国政协委员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宇。作为一名资深政协委员,她是如何当好政协委员、锤炼出好提案的?一起来听听她的讲述。
她连续三届担任全国政协委员,持续多年关注法治议题,积极为法治建设鼓与呼;她同时也是一名律师,对律师的社会角色有着清晰的认识,倡导律师心中要有“大我”,坚持委员提案要反映群众的心声。她就是全国政协委员、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红宇。作为一名资深政协委员,她是如何当好政协委员、锤炼出好提案的?一起来听听她的讲述。
抓住一个问题说透,一直说到“没破绽”
“司法体制改革给律师行业注入了新活力!”在今年全国两会的**场委员通道上,全国政协委员刘红宇发言时有些激动,因为对她来说,在司法体制改革的进程中,她不仅是亲历者、见证者,更是一名参与者。从2008年担任全国政协委员开始,她一直在以委员的身份为法治建设鼓与呼,“亲眼见证了很多提案和建议得到落实”。
今年两会,刘红宇的提案和建议绝大多数又与法律有关。其中,“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队伍建设,促进公益诉讼有效开展”是她今年提出的重点提案之一,而公益诉讼,也是她多年来持续关注的法治议题。
2011年,在全国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上,刘红宇就递交过一份关于建立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并将其纳入《民事诉讼法》范畴的提案,这份提案得到高度认可。经过社会各界不懈的努力和推动,2015年7月,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,授权较高人民检察院在13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开展公益诉讼试点。同年,较高人民检察院颁布了《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改革试点方案》和《人民检察院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实施办法》,开始了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责的探索。
2017年,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,刘红宇又向大会递交了一份关于明确检察院公益诉讼主体地位,强化检察院公益诉讼职责的提案,同样也得到了高度认可。就在当年6月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修改《民事诉讼法》和《行政诉讼法》的决定,明确了检察机关有权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。
“公益诉讼从无到有,写入《民事诉讼法》,我在提提案;写入以后到明确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主体地位,我在提提案;现在明确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主体地位,要求规范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,我还在就细节上提提案。”刘红宇笑称,自己跟公益诉讼较上劲了,成了近年来的履职重点。
为什么一直盯住公益诉讼不放?公益诉讼不仅是法律问题,更事关公共权利的维权,公益诉讼的发展与社会正义、民主法治、公共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。刘红宇说,政协委员要想说到点子上,就要抓住一个问题使劲研究、使劲说,一直研究透、说透,说到“没破绽”,这才是对自己的提案和建议负责的态度,才能真正做到“说了不白说”。
多下基层调研,多与群众接触,才能发现真问题
在刘红宇看来,政协委员要写出好的提案、提出好的建议,一个较基本的前提就是要能提出真问题,而不是人云亦云地附和别人的观点。那么,怎么才能发现真问题?刘红宇给出的答案是,多与群众接触,多下基层调研,“这样提出的提案心里才有‘定数’,才能反映群众的真实问题”。
2009年,刘红宇在去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调研走访时,了解到当地少数民族与汉族混居地区的双语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困难,懂当地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法律职业人才匮乏,以致出现“法律人才少,支边法律人才少,双语法律人才更少,不服司法判决人多”的“三少一多”现象。由于这些地区严重缺乏通晓少数民族语言的双语法官、检察官、律师等,只能用汉语开庭审判。“当一个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当事人参加了一场全然听不懂的审判,那么他有不解和迷惑,也就不足为奇了。”刘红宇说。
为此,刘红宇写了一篇“汉族与少数民族混居地区双语法律职业队伍建设刻不容缓”的社情民意反映情况,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。2010年,较高人民法院和较高人民检察院在向全国人大所作的“两高”报告中,特意体现了这方面的内容。
受此鼓舞,刘红宇又于2010年4月再次来到凉山地区进行更深入的调研。这次,她获得了更丰富的调研素材。在盐源县,她听到这样一个故事:当地的公、检、法机关大楼盖好了,却没法引进专业人才,“有庙却没有和尚来念经”。全县只有4名律师,这4名律师平时是公务员,只在有需要时才转换成律师角色,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可想而知!当地人都说,“我们这里不仅孔雀东南飞了,连麻雀都东南飞了!留不住人啊!”
调研过后,刘红宇赶紧写了关于“加强汉族与少数民族混居地区双语法律人才建设”的提案,探讨如何让少数民族地区有一大批宣法、讲法、用法的本地法律人才,增强少数民族对司法过程的理解和审判结果的接受能力……
“要写出有价值、有水平,真正反映社情民意的提案,就必须对提案所涉及的内容充分了解,才能动笔。”刘红宇说,“只坐在办公室里是没办法提出有针对性的提案的,那些单靠‘拍脑门’想出来的主意较终只会劳民伤财。要想抓住老百姓的所想所需,就必须跳出自己的生活圈子,真正深入到基层中去,了解老百姓的真实生活情况,这样才能将调研做到实处,把提案提到点子上。”
委员较重要的是要有“人民情怀”
从事律师行业数十年,刘红宇坦言,她一直希望自己能够通过身体力行,让大家对律师这个职业有一个更深入的认识,在她看来,“律师不仅仅要立足于本职工作,更要关注社会发展,关注法治文明,心中要有‘大情怀’。”
何为“大情怀”?刘红宇解释为要对社会有责任感,有推进社会进步和法治文明的愿望,而不是让人觉得律师是一个为了打赢官司不择手段,甚至“吃了原告吃被告”的职业。
“其实,律师行业是一个对社会接触非常广泛的行业,是为社会各个层面的人群工作的职业。”刘红宇说,“春江水暖鸭先知,律师往往就是社会中先知水暖的‘鸭子’,他们往往较了解社会发展的动态,通过接触到社会上的一个点上的问题,就可以判断出这是否需要上升到法律制度建设层面上来解决。”因此,在做政协委员方面,律师其实是有自己的优势的,“律师在职业工作中往往就能兼顾着履职工作”。
在刘红宇看来,作为一名律师委员,较重要的是要有“人民情怀”,要“对老百姓关心、烦心的问题有所关注,并愿意在上面花时间、花精力,要有热情。”刘红宇说,“作为一名律师委员,如果对老百姓的需求不了解,或者漠不关心,一定无法在参政议政的舞台上发挥很好的作用。”
作为一名资深的老委员,刘红宇也对新委员有一点建议:委员不一定要追求所提出的提案、建议马上就能解决。“每个问题的提出与解决都需要一个过程,相关部门做事也有轻重缓急,需要财力人力物力相配合。”刘红宇说,“而政协委员要做的事就是,先把问题和建议提到点子上,然后坚持正确的观点反复去讲,逐渐在社会上形成共识,通过广泛的共识,凝聚起改革的正能量。”